消费税和关税
中央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。这是对商品制造的税。当时制造商支付此税 从制造工厂的货物中取出货物。因此,商品制造商充当 政府在征收这项税款时,最终是由最终客户承担税款。
制造包括和处理-
•附带或辅助完成的制成品;和
•关于中央消费税附表的本节或本章中与任何货物有关的规定 1985年的关税法相当于制造,“制造”一词应作相应解释,并应包括 不仅是雇用雇佣劳动来生产或制造应税商品的人,而且还包括 自行从事生产或制造。
一直认为,为了成为新的制品,该制品必须具有不同的名称,特征和用途。
该法令规定了制造商的定义,规定制造商是指自己生产商品的人。 他自己的帐户,还有一个通过雇工生产商品的人。
政府给予小规模消费税方面的豁免可能有助于他们有效竞争 尽管必须谨慎以确保该公司不是为了逃避税收而产生的前台公司。
《中央消费税法》第3条规定,所有应税货物的中央消费税应在海关征收。 1985年《中央消费税法》规定的税率。
对印度制造的可扣税商品的分类及其最高税率进行了编纂,并列为 颁布于1985年的《中央消费税法》,该法以国际制度命名为“协调制度” 的术语。关税分为二十个部分,共九十六章。它从原材料开始,到最终产品结束。